【来源:海南日报】
(资料图片)
近日,海南省医保、发改、财政、税务等四部门近日印发通知,就阶段性缓缴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(含生育保险)单位缴费有关事项进行明确。
缓缴期限和范围:
自2022年7月至9月,对全省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,以及社会团体、基金会、社会服务机构、律师事务所、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,缓缴3个月基本医疗保险(含生育保险)费单位缴费部分,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。如上述单位2022年7月已申报缴费的,缓缴期限可往后顺延一个月(即2022年8月至10月)。
实行“免申即享”缓缴经办模式:
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、个体工商户和社会组织无须提出缓缴申请即可享受缓缴政策,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依据《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》(工信部联企业〔2011〕300号)等划型规定,以及现有数据信息,确定企业类型、个体工商户和社会组织,并在信息系统做好标识。
现有数据信息无法满足划型需求的,可由企业、个体工商户和社会组织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出具书面承诺,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新开办企业、个体工商户和社会组织可自参保当月起享受缓缴政策。企业、社会组织类型变更为上述企业、个体工商户和社会组织的,可自变更当月起享受缓缴政策。
暂缓期间参保人待遇应享尽享:
企业、个体工商户和社会组织缓缴期间,单位从业人员按规定正常享受个人账户和生育津贴,就医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(含生育保险)规定的医疗费用予以及时报销、应报尽报,基本医疗保险(含生育保险)原有待遇不降低。
确保相关企业职工合法权益:
缓缴期限内,企业、个体工商户和社会组织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,正常申报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(含生育保险)参保缴费信息,确保从业人员连续参保,个人权益连续记录。参保人出现离职、办理退休和关系转移等情形的,企业应为其补齐缓缴的基本医疗保险(含生育保险)费单位缴费部分。企业出现注销等情形的,应在注销前缴纳缓缴的基本医疗保险(含生育保险)费单位缴费部分。
在不增加企业事务性负担的基础上,各级税务部门、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优化经办流程,做好个人权益记录,确保相关企业职工缓缴期间正常享受医保(生育)待遇和合法权益。
缓缴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(含生育保险)补缴期限:
企业、个体工商户和社会组织应在2022年12月30日前补缴缓缴的基本医疗保险(含生育保险)费。相关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,提前申报缴纳缓缴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(含生育保险)费。税务部门应及时提醒,按规定征收。
来源:海南日报客户端
记者:孙慧
编辑:陈誉霖
主编:王萍
相关的文章>>
热门搜索:
资讯
更多图说健康
更多白细胞高是怎么回事?1、病理性白细胞增多:各种病菌导致的急性...
白血病能治好吗?白血病一部分可以治愈,一部分则不能治愈,只能...
结肠癌早期症状有哪些?第一、腹部症状主要表现为腹痛、腹胀或者...
电蚊香液对人有害吗?电蚊香液使用不当会对人造成危害。多数电蚊...
阑尾在哪个位置?阑尾位于右下腹,是一个细长而弯曲的盲管状结构...
什么是海姆立克急救法?海姆立克急救法是一位名叫海姆立克的人发...
常见疾病
更多体育健身
更多高温天气还能跑步吗?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骨伤中心主任医...
什么叫肌无力?肌无力是指肌力低于正常水平,肌力由弱到强分为0-...
什么是波比跳?波比跳,也叫做波比运动,是一种常见的健身运动。...
如今,不少老年人开始通过各种方式强健体魄,但很多时候有些运...
平板支撑有什么好处?做平板支撑训练,首先能提高我们的平衡能力...
收腹运动机有用吗?1、收腹运动机有用。无论何时何地只需要拿出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