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消息《云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(暂行)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办法》)将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,职工基本医保个人账户保障范围将进一步延伸到父母、配偶、子女并可用于购买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、长期护理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等,增强个人账户共济功能提升保障效益,减少老百姓门诊就医负担。
《实施办法》新增了对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,产生符合医保规定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给予报销的具体办法。通过差异化的报销政策,既引导参保人员常见病多发病在市县解决、头疼脑热等小病在社区解决,又对门诊费用较高的老年人等群体,提供了更加有力的保障:
社区卫生服务站等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线(门槛费)是30元,报销比例60%;
县医院等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线是60元,报销比例55%;
省级大医院等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线是90元,报销比例50%。
如果是退休人员,报销比例还可以再提高5个百分点,分别达到65%、60%和55%。
一年最多可以报销到参保地在职职工人均年筹资总额,也就是6000—8000元;超过报销限额的门诊费用,按住院政策报销,保障水平还将更高。
同时,《实施办法》也保持现行门诊保障政策连续稳定,现行的门诊慢性病、门诊特殊病、门诊急诊抢救、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门诊保障、日间手术等保障政策仍然延续,待遇水平不降低,有效保障参保人员门诊医疗服务需求。
“这次改革措施中创新了个人账户可以家庭成员相互使用,参保人员的配偶、父母和子女可以共用。”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处长姜明说道。
《实施办法》将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、父母、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产生的医疗费用,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、医疗器械、医用耗材产生的费用,以及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、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、长期护理保险及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等的个人缴费,纳入个人账户支付范围。
【来源: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_经开新闻】
相关的文章>>
热门搜索:
资讯
更多图说健康
更多吃饭时不小心咬到了自己的舌头,相信不少人有过这样的经历。...
每年的3月21日被设为世界睡眠日。3月18日发布的《中国睡眠研究...
今年3月20日是二十四节气中的春分,恰巧又遇上世界口腔健康日,...
帕金森病是一种慢性退行性神经变性疾病,是继肿瘤、心脑血管病...
眼睛突然看不清东西,这是眼科常见的病症,但除了眼睛本身的疾...
年轻小伙患上高血压不重视,经常熬夜赶项目,最近身体不适到医...
常见疾病
更多体育健身
更多1、说到有必要去健身房健身吗这个问题,相信很多人都会持不同的...
近日,中办国办印发意见,提出要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,构...
传统观念认为,春季是孩子长高的黄金季节,随处可见家长带孩子...
正确的拉伸锻炼,可以提升柔韧性,使关节韧带保持良好的活动度...
最新一期《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》发布了《深圳市全民健身实施计...
冬奥会已经落幕,人们参与冰雪运动的热情持续高涨。购买一份覆...